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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详情录第126章 韩国水原杀人分尸案

一、被肢解的28岁生命 2012年4月2日上午11点50分韩国京畿道水原市八达区池洞住宅区附近。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一处出租屋眼前的景象令人发指:房间内血迹斑斑一名42岁的中国朝鲜族男子吴元春正手持菜刀专注地进行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工作——将一具女性尸体肢解成280多块碎块足足装满了14个黑色塑料袋。

警方当场将吴元春逮捕。

在审讯中吴元春供述他在4月2日凌晨5点左右将28岁的受害者郭某活生生掐死。

他解释说之所以要残忍地分尸是因为担心自己被捕后在韩国打工存下的700万韩元会被警方没收所以决定毁尸灭迹。

这起案件被曝光后立即在韩国引发轩然大波。

让韩国民众愤怒的不仅是凶手的残忍手段更是警方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严重失职。

受害者郭某在案发前曾拨打112报警电话求救然而这通长达7分36秒的电话却被警方当成了普通的夫妻吵架未能及时展开救援行动。

从报警到找到受害者遗体整整过去了13个小时;从报警到受害者被杀害也有6个小时之久。

如果警方能够重视那通报警电话并及时采取行动这场悲剧完全有可能避免。

二、艰难求生的28岁人生 2.1 贫困家庭的经济支柱 郭某出生于1984年9月案发时年仅28岁是家中的经济支柱。

她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父母均体弱多病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

虽然姐姐已经出嫁但生活也自顾不暇因此整个家庭的重担就落在了郭某的身上。

郭某在一家手机电子厂上班根据2012年的工资水平她每个月累死累活加班加点也堪堪不过200万韩币(约合人民币1.1万元)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特别拮据。

尽管如此郭某还是一直非常努力。

她为人热情善良把工资的大部分都存起来交给父母作为一家人的生活费每个月还会额外存下来10多万韩元给侄子们当零花钱。

郭某的弟弟在事后的采访中说自己姐姐这样的好人最后竟然遭受了这样非人的对待。

他们一家人事发之后都十分痛苦他还经常浑身发抖不吃安眠药就无法安睡。

2.2 案发当晚的致命决定 2012年4月1日晚上10点多郭某在水原市一家手机分包企业下班后像往常一样踏上了回家的路。

当天是放假时间郭某家附近的巴士很早就停运了。

为了省下2000多韩元的出租车费用她选择步行一公里回家。

郭某从附近的车站走出来准备回家。

这个站点离她家大概还要走10分钟左右的路程。

这条路她每天都走可以说特别的熟悉。

在走到大概一半的时候路边的电线杆后边突然窜出来一个男的郭某躲避不及两个人就撞到了一起。

三、42岁男子的黑暗计划 3.1 一个中国朝鲜族的韩国打工生活 凶手吴元春于1970年出生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的鲜光村。

上小学的时候他因为身材矮小经常会被同学们欺负。

小学毕业之后他就没有继续读书了而是开始帮家里干农活。

年近30岁的时候结了婚2002年11月吴元春的儿子出生。

到了2007年9月吴元春听说去韩国打工能够挣不少钱于是他就托人办理了工作签证前往了韩国。

此后的4年里吴元春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各种工地打工或者做一些日结的工作。

在韩国日结工作一般是在工地打工或者是为农场主采摘农作物又或者是强度很大的搬运、卸货等工作。

吴元春前后三次前往韩国务工最后一次是2010年5月去的一直在水原池洞工作。

作为朝鲜族他在与韩国人交流沟通上有着天然的语言优势。

3.2 酒精催化下的罪恶念头 2012年4月1日晚上22点40分吴元春在家里喝得酩酊大醉之后出外倒垃圾突然起了想要强暴 女性的念头。

他藏在家门口的一支电线杆后等待猎物。

对于吴元春的作案动机他在事后声称是因为和受害者郭某发生肢体碰撞随后两个人就发生了口角。

因为忍受不了郭某对自己的谩骂所以一气之下就把她拖进了屋里实施了犯罪。

但这一说法被警方后来的调查所推翻完全是吴元春杜撰出来的。

真实的情况是吴元春当天晚上自己在家喝了点酒喝多了然后身体燥热就想发泄一下性欲就产生了想要QJ 妇女的念头。

他在自家门口的电线杆后边等待合适的目标出现。

四、七分三十六秒的生死通话 4.1 教科书式自救遭遇猪队友 当吴元春把郭某拖进出租屋之后起初进展并不顺利。

大概十分钟之后也就是22点50分左右进展不太顺利的吴元春气呼呼地打开了房门走了出去好像要去院子里边找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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